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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文质论视角下的荀子人性论——兼评人性争论

2023-10-07 19:18

摘要:近二十年来,学术界关于荀子是善还是恶的讨论是一场非常有意义的学术争论。作者不同意性是一种原始的东西。它是对性是什么的定义,而不是对人性善恶的判断。因此,它不是与性和邪恶同一层面上的问题。荀子非常自觉地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以来的文质论传统,并在这个理论框架内讨论人性和礼仪。在《性恶》等文章中,他将人性理解为品质为恶,但在《礼论》等文章中,他肯定了情感和品质,可见文质论理论的张力。相对而言,孟子没有像荀子那样深入讨论文质论,但性善论更符合文质论的理论模型。

关键词:荀子;文质论;恶性论;简单自然理论;道德;

近年来,周炽成、林桂榛、路德斌等学者大力宣扬荀子的简单性论,并对荀子性恶论的旧说提出质疑,成为中国哲学讨论的焦点问题。虽然笔者并不认同荀子的简单人性论,但我认为它揭示了中国传统人性论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值得认真对待。笔者的基本观点是:荀子的人性论仍应是人性恶论。他对人性的讨论简单明了,并不是提出另一种与人性恶论同等水平的人性论,而是为人性论的讨论建立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即向文质论讨论人性论。人性问题;所谓质朴,就是品质,性与伪的关系,就是品质与文化的关系。学者们所看到的本性的单纯性与本性的恶性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文质论框架下本性恶论的内在矛盾。这恰恰说明,在儒家哲学传统中,性恶论有其严重的内在困境。理学之后,孟子的性善论成为人性论的主导理论,有其哲学真理。

1。简单与邪恶的争论

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性性论与性恶论之争的历史。一些学者长期以来对荀子性恶的理论感到不安。例如,王先谦认为:“战国之时,民风败坏,不修仁义,而荀卿懂得治国,知道可以化,无权对付,所以他出于愤怒写下了这个理论。” [1] 在他看来,恶性只是一个愤怒的词,并不一定是他真诚的理论信念。清末民初,高步、蔡元培、傅斯年等人都对“荀子持恶性论”的观点提出质疑。 1923年,刘念勤提出,全书《荀子》除《性恶》外,从未提及邪恶本性,《性恶》是后人伪造的。荀子的人性论可以在《正名》找到。 [2]后日本学者金谷春、儿玉六郎延续了刘念钦对《性恶》的质疑。儿玉六郎根据《礼论》中的“自然是原始材料”这句话提出,荀子真正的人性理论是简单自然理论。

最近学术界热议的性简论,最早是周炽成参考民国和日本学者的观点提出的。他首先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在《荀子韩非子的社会历史哲学》[3]中的新观点,认为《荀子·性恶》存在大量内部矛盾,与整本书《荀子》不一致,然后验证这篇文章不是荀子写的,不过是后来写的。根据他的学术论文,荀子真正的人性理论是简单本性理论。他还在一篇文章《荀子:性朴论者,非性恶论者》中阐述了他的主要观点,引起了很多关注。随后,周炽成发表多篇论文讨论这个问题,并与张丰毅多次争论。这些都包含在上一本书的修订版中 - 《荀韩人性论与社会历史哲学》。此后,周炽成继续阐述和发展荀子的性朴思想,认为不仅荀子,而且他之前的孔子、庄子,以及后来的董仲舒、杨雄等人,都是有性朴理论的。 【4】

林桂榛是另一位大力推动自然朴素理论研究的学者。他对自然简单理论的主要讨论可以在他的专着《天道天行与人性人情》的第三章中找到。除了周炽成提到的刘念存等学者之外,尤其是林桂榛还发现了高步英、蔡元培等人反对性恶论的思想。但与周炽成不同的是,林桂榛并不认为《性恶》文章是伪造的,而认为荀子的“恶本性”实际上是“坏本性”论,他的实际想法是简单本性论。除了上述著作和本书中的一些文章外,林桂榛还发表了几篇文章来阐述他的观点。 【5】

另一位支持幼稚性理论的学者是路德斌。与周、林不同,路德斌认为性本论与性恶论是可以调和的,并不是完全相互排斥的[6]。

荀子性理论刚提出时,一些学者表达了不同的意见。第一个批评周炽成的是张丰毅。他除了认为《性恶》伪造论证据不足之外,还特别指出单纯性和邪恶性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是可以共存的。他与周炽成的来回辩论已被收录在周炽成专着的修订版中。黄开国首先批评了周炽成的董仲舒性朴论,以及他的整个性朴论。黄开国除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性恶》是伪造的之外,还引用了《荀子》关于性恶的陈述中的其他段落,并认为董仲舒的性三性论已经发展超越荀子的人性理论。 [7]沉顺福还批评了那些争论性与朴素的人,认为性意味着“自然”,不能理解为朴素。 [8]杨泽波最近也批评说,性朴论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并不是荀子反对孟子的重点。用自然简单论来概括荀子的人性论是不恰当的。 [9] 在这些批评中,许多人提到质朴、恶质和善质并不在同一水平上。即使是接受性别歧视理论的学者,如路德斌等一些学者,也有类似的倾向。

2。荀子对文质论的想法

笔者认为,无论学者如何调和性性论与性恶论,性性论所发现的理论矛盾仍然需要认真对待。面对这个问题,他们要么认为《性恶》是伪造的,要么认为“性恶”是“性恶”的借口。林桂榛指出:“上述自相矛盾出现在《荀子》中,这是文字传播过程中文字的讹误吗?还是流传下来的文字与作者原作一致,但作者的观点却相互矛盾?如果是后者,那一定令人震惊……” [10]在他看来,被司马迁称为“最师”的荀子不能自相矛盾。因此,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定是由于文本传输错误造成的。笔者认为,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后人可能伪造或抄袭错误的可能性,但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文字的可靠性。由于《荀子》和很多先秦书籍一样,是由汉人将许多单篇文章编成一本书,那么荀子就没有把它写成一部逻辑一致、连贯的作品。不同的章节有不同的写作时间和背景,相互矛盾并不是什么令人震惊的事情。郑玄对不同经书的注解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朱子、杨明的思想在过去和后世都有所变化。柏拉图的不同对话,亚里士多德的不同著作,康德的前批判哲学和批判哲学,海德格尔的早期哲学和后期哲学之间都可能存在差异。为什么《荀子》中不同章节之间不能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更重要的是,整本书《荀子》不仅包括荀子自己不同时期的文章,还有荀子后期学生的一些著作。通读全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在同一思想语境下完成的不同思想。不同的章节相互呼应,甚至时不时出现相同的词句,但具体结论仍可能有较大差异。人性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与国内外所有伟大的思想家一样,这些异同并不一定会减损荀子作为伟大哲学家的地位。相反,它们展现了荀子学派的思想张力,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中国思想中的人性问题。

现在我们就来关注一下这种思想张力:《性恶》说:“人性本恶,善恶皆假。” 《礼论》 说:“自然是原始而简单的;虚假的。艺术和科学在这里蓬勃发展。”这两种关于人性的讨论之间有何关系?虽然对性的定义不同,但把礼义之善理解为虚伪是一致的。相对于礼义的虚假,对于性的理解到底是什么?这正是同一意识形态背景下的张力。让我们仔细看看《礼论》的上下文:

正品就是材质原始、简单;虚者,则艺术、科学之昌盛。没有本性,就没有虚假。如果没有虚假,那么自然就不可能美丽。若性虚,则圣名同,而成就世间之功。故曰:天地合而生万物,阴阳合而变,虚自然而治天下。天能创造生灵,但不能区分生灵;地能载人,但不能治人;宇宙万物产生人类,都需要圣人对待,然后分别。

荀子对朴素与虚伪之间关系的讨论,其实就是品质与文学之间的关系。 “普”,《说文》:“树皮。”不过“璞”和“璞”这两个字是常用的。郝逸星认为,《礼论》和《性恶》中的“璞”字都应该被视为“璞”。许凯说:“古人简字常写为“pu”。段注:“凡简字,皆曰濮。” “濮”字,《说文》:“木元素”。段注:“素尚质。”它是木头做的,没有任何装饰,就像一块陶器一样。 ”高友柱《淮南子·精神训》说:“简单就是品质。 ”《论衡·量知》:“不用刀斧就能砍的,叫简单。 ” 《书解》 他还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受过教育,他就是一个简单的人。 ”郝逸星也将其解释为“质”。而“伪”则意味着“艺术与科学的繁荣”。《说文》:“文,画错了,如文字之间的交叉。 “治玉也是用理。” ” 许凯:“材质质地中,玉石是最致密的。 “文、礼的本义都是物质上的纹理,但‘礼’字来源于‘玉’,因为玉的质地特别细。所以,文和礼的含义相近,都可以用作名词,也可以用作名词。”动词。礼玉是指按照玉的纹路装饰的玉器;从物质和装饰上来说,常称为玉。文质论是周代非常基本的礼仪理论,也是最重要的。 [11] 孔子曰:“文胜于质,则史也;质胜于文学,则狂;质胜于文学,则狂;质胜于文学,则狂;文胜于质,则君子。”(《论语·雍也》)子贡于是发表自己的观点:“文犹如质,质如文。”(《论语·颜渊》)孔子的话奠定了理解文本和质量之间平衡的原始标准。 《管子·心术上》:“礼是以人的感受和意义的原则为基础的,也是控制文字的人。所以说礼是有道理的。有道理的意思就是分清楚指令的意思。所以礼就来了。”义出于义,义出于理,理出于适当。”《礼记》很多篇章都是从文字与品质的关系来理解爱与礼,如《檀弓》:“皮语,是道之源”。深切的悲哀;算计是克制的理由。” ”《礼器》:“历代君王所立的礼,都有其渊源和文本。忠信是礼的基础,义理是礼的基础。无本无本,无本无物。 ”《坊记》:“礼是一种以人的感情为基础的仪式,被视为共同体。”出自《中庸》思孟派《文礼米岔》,甚至引自《诗经·硕人》《易近商》 ”曰:“吾恨其文。”虽有文学,但“君子之道,轻而不倦,简练而文,温而有理。” 《孟子》虽然与论文质量没有太大关系,但文质论仍然是他的性善论背后的重要理论框架:“仁的现实,是家庭的事。义的真义是跟随你的兄弟。智慧的真理是知道这两者不能消失。礼的真实和礼的完整是两者。”(《孟子·离娄上》)“真实”意味着质量。仁义品质是凡事服从兄弟的感觉,表现在礼节和节制上。性善,即本性之善,克制之善,即继承其本性之善。孟子赞孔子的名言,与《中庸》结合起来,确立了秩序的含义:“金声,秩序之始;玉声,秩序之终;秩序之始,智之事。还有;最后的秩序,是圣事。”(《孟子·万章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庄子,周炽成也将他归为朴素之人。事实上,庄子也是从文学与品质的关系来讨论人生的。《庄子·则阳》说:“天生丽质的人,人们向他们学习,如果不告诉他们,他们不知道他们有多漂亮。如果他们知道,如果他们不知道,如果他们听到它,如果他们不听到它,他们的欢乐将永远不会结束,人们永远不会知道它。”善无止境,是性。”据此,粟裕认为庄子是性善论者。[12]粟裕的判断是正确的,庄子和孟子都肯定自然之美。孟子认为对自然的修饰并不破坏自然之美,而庄子则重视品质而轻视文字,甚至对文字极为敌视,他认为之所以世道败坏,风俗削弱因为“它依附于文学,又因知识而丰富。文学毁掉了素质,知识淹没了心灵,于是人们变得迷茫混乱,无法扭转性情,恢复原状。”(《庄子·缮性》)。类似的判断可以在文章中找到。如《马蹄》《盗跖》《胠篋》,不再赘述。庄子的态度正是孔子所说的:“质胜于文,而野胜于。”可见,荀子之前的文质论主义者都是质的基本态度。儒家自孔子以来,就是肯定品德与文雅并重,最高理想是形成一种“温文尔雅”的境界;道家仍然轻文,尚志是他们大多数先天性善论的哲学依据。 ,文学好,素质轻,极其难得。

荀子比任何一个战国学者都更广泛地讨论了文化与品质之间的关系。他非常自觉地继承和发扬了文质论的前儒家思想传统,这一点在《礼论》等许多章节中都有体现。人性论这一基本理论问题是在文质论的框架内理解的。因此,《礼论》中说,性是“本朴”,即人性的本质,而礼乐的幌子是文科。没有人性的品质,文学和科学就无法坚持;但只有品质而没有文学,性就不可能“自美”。因此,需要有一种虚假的性和谐,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温顺”。既然荀子说“没有虚伪,性就不可能美丽”,可见他并不否认性,只是需要艺术和科学来实现它的美丽。因此,我们与那些争论性的简单性的人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这里的“性”字应该理解为“性”的定义,而不是对性的判断。这和《正名》不同 类似于《性恶》中的两个描述:

如其所生者,谓之自然;自然和谐而生,精心结合响应,非自然而然发生的,称为自然;自然界的善、恶、喜、怒、哀、乐,称为情。情感是内心做出的选择,这叫体贴;心若关心而能动,则谓之虚;心若能动,则谓之虚。关心积聚,可以学习,而后成为真,这就叫假。做正确而有益的事,叫做事;行正道,谓之虚。这就是所谓的旅行。 (《荀子·正名》)

平常性,天之果,不可学,不可为;礼义,圣人之生。人们可以学习并做他们所做的事情。不能学、不能做而依赖于人的,叫做自然;学而能做、人能做的,叫做虚妄。这就是性与谎言的区别。 (《荀子·性恶》)

上面引用了性和伪的比较,分别定义了它们是什么,它们的含义大致相同,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差异。在《正名》中,“兴”被定义了两次。情感作为性的直接表现,也被理解为自然的本质。在这两个定义中,王先谦认为“性与生之和”应该是“生与生之和”[13]。这样,“自然”的两个定义就可以统一了。在第一个定义中,性是“生命的原因”,但这不是今天逻辑中的“为什么”,而是“生命之所以为生命”,类似于“性是生命的质量”;第二个定义是进一步解释这个“为什么”是什么。杨良注:“和,是指阴阳与气相调,事可随心所欲。所谓人性,从和气而生,不用而能自然。” [14] 因此,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并不是指生命背后有某种原因,而是命运让它在没有任何外界或人为干扰的情况下自然发生,因此与后来的一组定义不同。后面这组定义都属于虚假范围。思考已经是情感的自觉选择,这是形成虚假的第一步。思维如何构成虚假,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从而成为“虚假”的两种定义:一方面,思维虽然尚未积累,但付诸行动,则是虚假的;另一方面,思维虽然尚未积累,但付诸行动,则是虚假的;另一方面,思想在积累之后就变得虚假了。习惯。虽然“伪”被定义了两次,并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如果它通过直接行动或通过积累而成为一种习惯,那么它就被认为是假的。

看《性恶》中的定义,也分为两组。第一组是性与礼的意义对比。性是天生的,无法学习或做,也就是说,它是自然的。礼义不是天上诞生的,而是圣人创造的,是通过学习和行动获得的。第二组将性与虚假进行对比。对性的定义反复强调“不可学,不可为”,而能学、可做的则被视为假象,即第一组中的“礼义”。

荀子认为,孟子的性善论最大的问题是不明白性与伪的区别,所以他想澄清性与伪的区别来反驳孟子。清性与虚假的区别,就是清质与文字的区别。周炽成说,《性恶》是言性的假分离,《礼论》是言性的假合,这是一对矛盾。但如果你站在文质论的角度仔细分析两篇文章的脉络,就会发现两种说法并不矛盾。要明确本质与虚假的区别,需要从概念上澄清文本与质量是不同的,要仔细区分,不要混淆。但孟子并没有明确性与伪的区别,错误地将伪善之善描述为性之善; 《礼论》中讨论的是礼仪的功能,必须与性相结合才有效,所以一定要讲性与性的结合。

就概念而言,《礼论》《正名》《性恶》的三篇文章都明确了性与虚假的区别。虽然用词不同,但意思大致相同。因此,《礼论》中描述的“本源质朴”,与

中的“为何而生”、“自然无为”,以及《性恶》中的“自然造化”,都是一样的。其意相同,皆明晰人性即自然之性,不同于礼义之虚。但本性是善、恶还是其他,这里不做任何判断。因此,用“质性论”作为与“性恶论”同等层次的人性论来取代“性恶论”是不恰当的。 [15]因此,要判断荀子人性论的实质内涵,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自然的简单性上,而必须更进一步地看他对“本原简单”、“自然本源、不可学”的理解。文质论的基本框架内的“自然”。如何评价“做不到的人性”和“我们生来如此”。

既然我们想从文质论的角度来理解荀子的人性论,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荀子是如何理解“文”的。他将《坊记》中“炼人情”的思想发展为《礼论》中“审情立文”的命题来解释三年丧的道理,并认为三年丧是“人类中最具文学性的人”。此外,荀子用“文学”来理解道德、礼仪和音乐的最高成就。例如《致士》章云:“凡韵欲雄伟,而民欲宽广;韵为陵墓,民欲宽广安宁;上平,下平,功德极高,不可相加。” 《天论》:“百姓思神,君子思文。”总之,在《荀子》书中,“文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此外,荀子对文质论的一大创新就是在思孟学派的“文理密查”、“法之始”、“法之终”之后,大量使用“理”字,将文学与理论相结合谈论它。于是,“文科”就成了荀子的一个概念。全书流传的“齐文礼”或“齐文礼”,是治国理政的最高境界。杨亮认为是“纪文礼”。他还深入探讨了“文”与“礼”之间的微妙区别和联系。 《臣道》曰:“礼义被视为文学,伦理被视为理性。” 《礼论》:“至贵之书曰文,亲身用者曰理,二者合为一文献,形成统一体,曰大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称之为伪“文科的繁荣”,而在《性恶》中,性之所以为恶,是因为顺从本性会毁灭文科。现在让我们看一下《性恶》著名的开场白:

人性本恶,善恶皆假。当今人类的本质是,生而有利益,所以遵守规则,所以求生存,不肯屈服,所以灭亡;有良好的声音和性,并且有服从。因此,当淫乱产生时,礼仪、正义、文化、伦理就丧失了。然而,顺从人性、顺从他人感受,必然会产生竞争、违反分裂和混乱,最终导致暴力。故必有师法、礼义之道的转变,进而以退为基础,与文理相通,回归于治。如此看来,人性本恶,人性本善是虚假的。

这一段显然还是以文质论为原型的。邪恶本质的主要后果是原理(或文科)的混乱[16]。遵法礼礼矫正的结果,就会与文科相一致。在接下来的《性恶》段落中,荀子依然一遍又一遍地讲这个意思。可见,荀子所认为的善就是符合文科,恶就是不文明。这在所有章节中都是一致的。

3。文学战胜品质和历史

更容易确认荀子肯定文科和理科都好,但如何理解相对于文科和理科的本质或品质就成了问题,而这就是他的人性理论最本质的张力。朴素的自然理论给我们最大的启发就在于此。如果说自然是自然之性,如果说自然是恶的话,那就说明自然的本质是恶的,需要文本去纠正;如果坚持善性论,那就意味着自然的本性是善的,而文本只是对其的点缀。

在《荀子》书中,我们确实可以找到一些将自然视为邪恶的段落。如《荣辱》:

尧、禹不是出生,而是偶然出生,修成正果,已经做好了结局的准备。人们生来就是恶棍。没有老师,他们只会看到有益的东西。人天生就是小人物,遇到乱世就得乱俗。这是因为小事重,小事重,乱则乱。除非有君子得威临到他,否则他的心就不能开。如今,人们吃饱喝足,怎能懂得礼义呢?你愿意屈服吗?怎知廉耻是累积的?只要咀嚼一下,就会感到饱足。一个人如果无师自通,那么他的心口就应该是正的。

这里讨论人性与佛法的关系,非常贴近文章《性恶》的主题。人天生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本性。没有师父的约束和训练,他永远都是一个小人,只想满足自己的胃口。

再次《非相》:

是什么使人成为人类?曰:因有分别。饥欲食,寒欲暖,劳欲息,欲利恶害,此是人与生俱来的,此是不需等待的,这是于、桀共有的。然而,人类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两条腿、没有头发,而是因为他们有区别。如今,牛的形状也是两足无毛。然而君子饮汤食身。所以,人之所以是人,并不是因为有两条无毛的腿,而是因为他们有显着的特征。夫兽有父子而无父子关系;有男有女,但没有男女之分。因此,人与人之间没有区别。分别大于区别,区别大于礼,礼大于圣王。

人类不仅仅是双足和无毛的动物。这也是柏拉图在《政治家》 (266e) 中使用的说法。人性与兽性的区别是孟子与告子争论的一个重要话题。然而,孟子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性。但荀子认为,“饿时欲食,冷时欲温暖,累时欲休息,欲利勿害”,与动物的生理需要是一样的。这是人性,因为这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自然而然”的。如果人性的本质就是这些动物性的东西,那当然就没有什么善可言了。使人为人处世的“分别”,来自于礼义的区别,这正是学法的文本。在同一篇文章中,荀子还给出了理论上的总结:“故君子不厌其言,小人不厌其言。”杨良道:“但其品质虽好,却不懂得装饰,就像墨子一样。 ”17 现实就是品质,荀子在这里清楚地表明了他比言语更珍贵。

同样的说法也见于《儒效》:

所以,学佛的人,是人间的一大宝藏;不学佛法的人,对人来说是大灾难。人无师则昌,无师则兴。若有师,则有积。对于修行佛法的人来说,他们所接受的只是情感,而不是本性,不足以独立治理。自然是我无法做到的,但它是可以改变的。爱不是我拥有的东西,但却是可以做到的。注意错误的习俗,所以它们改变性质;合为一而不合二,故为积。风俗改变人心,安定改变本性。若合而不二,则与神通,分于天地。

这一段是对立自然和情感的,仿佛情感是遵纪守法的假象。与《正名》等章节所说的不同,杨亮、陆文绰、王念孙、王先谦均认为“情”应改为“情”。后面应有一个“积”字。这段认为人性,即不可为的本性,是可以通过“化”来改变的。然而,如果没有老师,只有自然会助长邪恶。只有向老师学习,积累习惯,才能逐渐改变性情。 ,即文本变得退化。这里桂文轻理论的倾向就更加明显了。

对比以上几点,可以清楚地看出,荀子不仅将性视为一种自然品质,而且将性视为一种简单的、不成文的品质,仅包括身体上的性欲和需求,因此是邪恶的。在圣人之师、礼乐的引导和培养下,这种品质最终得到改变,形成了井然有序的文学和科学,从混乱走向有序。如果这符合《性恶》的基本说法,那正是文质论理论下邪恶本质的论证。从这个角度来看,荀子的人性论是可以成立的,不存在重大矛盾。但如果从孔子的温文儒雅的角度来理解,荀子的说法过分强调了文学的作用,而贬低了自然的品质。 “文学战胜质量走向历史”难免存在偏差。

但是在《性恶》中,荀子有一段非常重要的段落批评了孟子的人性论。虽然主要目的仍然是表达以上的想法,但是却暴露出一些歧义:

孟子曰:“今人之善性,将因性而失”。他说:“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过分了。当今人类的本性,生来就脱离了他们的朴素和才华,就会迷失、迷失。用这个来看,却是明人性恶,所谓性善,不离其简而美,​​不离其本而利。明明不离眼就能听,不离耳也能听,所以说眼睛是明的,耳朵是尖的。现在人的本性就是饿了就想吃饱,冷的时候想取暖,累了的时候想休息,这也是人的感性本质,现在的人饥肠辘辘,智者多,不敢先吃东西的人就不得不屈服。 ;那些工作而不敢要求休息的人,就不得不让步。 父子让位给父亲,兄弟让给哥哥,儿子让给父亲,兄弟让给哥哥。 ,这两种行为既违背本性,又违背情感;然而,孝道也是礼义的艺术和科学。所以,顺从自然,就不会屈服,如果屈服,那就违背了情感的本质。这样看来,人的本性是恶的,而人的善性却是假的。”

荀子这里的论点非常复杂,需要仔细分析。他认为,如果按照孟子的说法,人性本善,即质朴就是善,那么恶就是由于丧失了性而产生的。荀子认为,如果孟子的说法属实,性本善,那么人性与善的关系就如同眼睛与视觉、耳朵与听觉的关系一样。出生后怎么会这么容易就失去了呢?礼义所要求的子让父、弟让兄等等,都是利他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违背了基本性情,所以本性不能为善。这应该是这次反驳的基本逻辑。

但有一点让我们在读这一段的时候颇感困惑,那就是“今人性生而无其朴,无其才,将失而失”这句话。毕竟,这是对孟子这句话的反证。还是荀子自己的说法?从全文的逻辑来看,应该是反证法,而不是荀子自己的说法;但如果仔细想一想,荀子似乎确实将人之恶理解为“离开他们的单纯,离开他们的资本”,那么性似乎就和单纯一样。子不完全一样,只有抛弃子之后才会变得邪恶。杨良注:“质朴即质,才华即才华。人若生而任其性,则失朴而愚,愚恶则失才。”资本是物质,朴素是品质,是一个类似的概念,即《礼论》中提到的“原质朴素”。难道简单不是人性,甚至不是比性更基本的概念?如果真是这样,荀子就在不经意间暴露了他的理论中的巨大矛盾。然而,这种表述是相当模糊的。我们需要对比《礼论》中的一些说法才能有更深入的理解。

4。艺术和科学都属于太乙

《礼论》是荀子思想中非常核心的组成部分,礼乐思想的理论阐明也极其重要。本文的讨论始终是在文质论的框架内进行的,但并不存在“素养压倒质量”的倾向。我们先看一下它的开头:

仪式起源于哪里?曰:人生而有欲。如果你没有得到你的愿望,你就不能停止要求它们。追求没有尺度、没有界限,就必须战斗;没有尺度、没有界限,就必须战斗;战则乱,乱则贫。先王厌恶混乱,所以分出礼义,以滋养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需要。欲望不会被事物所耗尽,事物也不会屈服于欲望。两人长久相守,便是礼的由来。所以说,礼就是养。

我们与生俱来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那就是“饿了想吃饱,冷了想暖和,累了想休息”等等。尽管荀子在很多地方都将这些需求描述为邪恶的,应该通过学习法律和礼仪来纠正和引导,但他并不认为它们应该被消除。因此,制定礼义的目的就是为了明确不同人的欲望之间的界限,做到“养人之欲,给人所欲”。如果是恶,怎么能“养”、“给予”呢?真正的罪恶不是欲望,而是欲望不受限制而造成的争斗、混乱和贫穷。制定礼义的结果是使事物和欲望“得以维持和生长”。这是文质论的基本认识。艺术和科学不是用来破坏或消除物质的,而只是用来创造装饰的。这里所说的“分”、“提”,都是文学上的装饰。故有下文总结:“礼义文理滋爱之故,谁知”。

进入对礼仪和意义的深入剖析后,荀子对礼仪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总结:

大餐恭敬玄尊,先上生鱼。这是饮食的基础。宴饮时,玄尊要用酒酒。他应该先做小米,然后做大米。牺牲,做大汤,让苍生蒙羞,珍视原物,自己用。高贵的版本称为文,个人使用的称为礼。两者结合成一个文本,形成一个统一体。这叫大龙。所以,你要尊宣酒,要喜欢生鱼,要先做一大汤。有钱有势的人不吃酒,有功的人不尝酒,有三味的人不吃酒。大暮之时,齐(赵)还没有被送出去,尸体还没有被放入宗庙,最初的死亡已经不小了,都是一样的。大路尚未收拢,郊外麻褶子也一样,丧服先散了麻。三年守丧,哭无文;唱庙歌时,三声叹息;当我唱起这首歌时,我叹了三声;听到县里有钟声,我就拿着隔膜,唱的时候,就用红弦唱;这是同一件事。

“你看重的就叫文学,你自己用的就叫理论。”文学和科学的定义是本段的主要目的。作者首先用筵席的礼物来说明这个主题。大宴,杨良注释为“祭祖王”,是一种极其高贵的祭祀仪式,大宴需要玄尊、生鱼和大汤。玄尊是玄酒,玄酒是水;生鱼是指未煮熟的鱼肉;大庚是不加任何调料的汤。为什么在如此高贵的仪式上,食物和饮料都如此简陋,几乎无法食用?这样做的目的是“贵食之基”。人类文明的开端就是吃这些东西。但文章后来解释说,虽然宴席仪式提倡这些简单的食物,但这些只是摆设,并不是真正供奉尸体的东西。虽是呈轩酒,但真正呈上的却是极美的酒;虽然桌上摆的是未经加工的小米,但真正供奉尸体的却是精致的大米。同样,大汤也只是摆设,并没有真正使用。还是很好吃的。这就是贵的和个人用的区别。桂宾通过简单的饮食来纪念食物的原始状态;个人使用是指在实际使用时,使用更加精致、美味的物品。前者是文学,后者是理论。杨亮注:“文为修饰,理为适当。” [18]值得深思的是,所谓修改文章字面上就是“毛茸茸的文章”。本来应该很华丽的,但是这里是用来修饰的。一件极其粗暴的事情。但“理性”照顾的是使用的方便性。这两种功能合在一起,统称为“文”。这个文理综合的“文”,就是荀子常挂在嘴边的礼义文学或文理,即“伪”,其目的就是“归一”。这个“太乙”应该与先秦哲学中讨论较多的太乙有关[19]。 《礼记·礼运》又云:“夫之礼,必以太乙”。在哲学上,太一是本体论的混沌,万物的统一。来源。只是在《礼论》的语境中,太乙体现为最原始的朴素礼仪形式,所以杨良注:“太乙就是远古时代的意思”。 《礼运》中也有一句很相似的表达:“夫礼是一开始就引进了各种饮食,比如烧小米豚,脏手喝,用土鼓喝。 ,仿佛可以祭祀鬼神一样。”大宴的仪式是保留最原始的酒、生鱼、大汤等,向古朴的仪式致敬,以凸显仪式的意义。尽管文明的发展使人们不再使用那些简单的礼器,但礼仪的含义始终没有改变。将文献与理论结合成文献,是贯通古今的礼义意义的表达。

荀子随后连续列出了许多更重要的礼物,都强调礼物的简单性。 “没必要向从中受益的贵族致敬。”杨良注:“礼是要办的,意思是祭祀完毕后,宣布得利。得利时,贵人不死,在宴会前奠祭。” “不要再尝那些已经做过的事了。”杨良注:“事成之时,即尸满而礼毕,肉未尝。” “三臭东西不吃。”杨良注:“臭物说明身体饱了,说明饭吃完了。”宣酒、盛鱼、汤均在仪式前供应;礼爵、成事、三事均在礼毕后奉上。 “据说仪式的完成没有任何装饰,返璞归真,就像古代一样。”于樾、王先谦等人不同意杨良对李珏的解释,认为李珏是上菜之人,但又一致认为“三者皆礼之终”。

后三句是,“大黄昏未送到齐(寨)”,杨良说应该是这样的《史记》读作“废齐(寨)”,喻岳说应该是这样所谓结婚的意思,都是指婚礼真正开始之前; “尸体还没有放进祠堂”,王先谦引用孔广森的话说:“据说如果给食物,尸体还没放进去。” “死之始未小”,死者刚刚去世,还没有披上裹尸布,亲人第一次哀悼。 ,当我感到最个人的悲伤时。三者“皆是礼之始,而质未备”,“皆谓无威仪礼礼,如古之”。 【20】

下三首《大禄之素未记》,大禄,是殷节的天朝,“未”应由玉曰改为“末”,即夷,一个是“苏末”,另一个是“苏莫”。这首《素记》,是有质有义的,杨良却将其合而为一,却是错误的。祭天是最隆重的礼物,但使用素车就非常明显地强调了品质。 “郊外的马佐”应该算是郊外天赐的礼物。杨良注:“马佐以麻为冠,所谓大毛为冠,不用龙属。”妈祖还有强调品质的意思。 “丧服先是用散麻做的。”杨良注:“《士丧礼》:‘人死之初,松带挂之,长三尺。’”[21]丧服也是从简单的材料开始的。

最后一列,从礼到喜,三年守丧,最严重的哀悼,哭而不叛(“文”字应为“叛”),杨良引《礼记·间传》:“斩首拒绝。如果你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你就会哭。”清寺之歌,寺院之乐。杨亮指出:“一人主张,三人叹息,很少有人赞同。”挂钟比敲钟简单,”杨音不详,但应该是一种古老的乐器。“上古音乐是品质的象征。“朱仙声浊,同岳声迟,亦有崇尚品质之意。[22]

越是隆重、高贵的仪式,越要在要点上强调其简单的礼仪。 《礼记·礼运》也有类似的表达方式,如:“打个招呼,用玄酒祭祀,推荐他的血。”如果头发有臭味,有腥味,迷惑的是哪一个呢?宜将席子与之交叉,用疏布,以褶丝佩之,以酒杯供之,荐焚之。”因此,荀子总结道:“一切礼仪始于腰带,终于于腰带。”它。如果说是文学,那终究是关于月笑的。” (《礼论》)“恁”表示粗犷,装饰成为一种仪式。最后说到月宵,它通过装饰表达了最简单的感受。郝逸兴解释道:“一切礼,始于克制,而为饰物,而终为欢乐。”礼乐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文化与素质的关系,即爱情与文学的关系。荀子还表示:“所以,一切爱文都准备好了,爱文下一步就是胜利,爱文恢复回归太乙。”杨亮指出:“虽然没有文学的点缀,但回归爱情、回归品质也是礼仪。” [23]礼的最高境界,是有万有情、有文有;情为上,即文胜于质或质胜于文。虽有偏颇,但都是文学性、定性的;最低的一种是几乎没有装饰,但感情仍然表达出来,回归太乙,像古人一样用最简单的礼节表达相应的感情。但荀子并没有谈到只有文字而没有质量的情况。那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虚伪和不尊重的状态,因为品质仍然是礼仪的核心。在随后的讨论中,荀子重点讨论了文学、科学、情感和实用性之间的关系,这是文学与质量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可见,在《礼论》中,荀子的态度绝不能概括为高尚文本重于质量,也没有将质量视为应该纠正或改变的对象。品质是应该表达的情感内容。简单的礼节虽然没有文字,但如果能充分表达品质,就是合格的礼仪,再好的文字,也是最能体现朴素品质的文字。

与以往的儒家学者相比,荀子更加注重文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趋于轻文学。这只能说明他在更充分地解读文质论时表现出了意识形态上的张力,但并不意味着他已经放弃了。质量。在之前的引文《非相》中,荀子曾被批评“善于写文而不关心文笔”,但他仍然坚持君子应该“写而实用”。曹锦年近日在文章中指出,周炽成将“璞”误解为“璞”。璞的意思是纯净的玉石,很漂亮,而璞没有这个意思。 【24】本文准确地抓住了理解“璞”的关键,但作者不能认同“璞”与“璞”的区别。 Pu(其实是“璞”)是木的品质,Pu是玉的品质。玉比木贵,所以我们认为璞比璞美。正是因为玉的高贵,来自“玉”字的“道理”才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就其本义而言,无论是玉之朴,还是木之朴,都是实质的,必须运用文学和科学。它们的结构没有区别。因此,无论是简单还是原始,都理解了物质之美。 ,均成立。

《礼论》后半部分集中讨论丧礼、丧服,从中特别能够看到文质之间的这种关系。丧礼的基本原则是“变而饰,动而远,久而平”。其原因何在?“死之为道也,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尒则翫,翫则厌,厌则忘,忘则不敬。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对于情与文的关系,这段讲得非常透彻。死亡是恐怖而丑恶的,如果尸体不加修饰,使人直面死亡,就容易厌恶,哪怕是亲人,也可能因厌恶而丧失爱敬之情,这就如同禽兽了。所以要通过一定的文饰,使人不要因恐惧厌恶而干扰亲情的表达;还要保持距离,使人产生敬意;守丧时间要长,通过逐渐的变除,减杀沉重的哀痛,逐渐回到正常生活中来,这是为了“优生”,即“毁不灭性”。可见,丧礼的文饰,对人可能会自然产生的情感有各种疏导与调整:减弱其恐怖之情,培养其爱敬之情,并使陡然丧失亲人的创剧痛深慢慢淡去。一个“文”字,却有如此细微的多重作用。

《礼论》中对三年丧礼意的解说向称经典,因而被单独收入《小戴礼记》,为《三年问》篇。【25】荀子认为,设立三年丧服的核心目的是“称情而立文,因以别亲疏贵贱之节”,正是《礼论》开篇所言的“分”。所对应的情是丧失父母后的至痛之情,因为“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所以要有三年守丧之期以及相应的居丧之制,正是遵循了“久而平”的原则。不过,每个人的哀痛之情不一样,对于与父母感情特别深的君子,“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这是远远不够的。但如果真的按照他的情感去服丧,就可能终身无穷。而一些感情凉薄之人却又相反,“朝死而夕忘之”,如果也按照他们的情感去服丧,就会凉薄成风,“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所以,制礼的圣人“为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即在终身无穷的敦厚之情与朝死夕亡的凉薄之情之间选取一个时限,即三年丧。“称情立文”是原则,“立中制节”是方法,根据大部分人的情,选取一个适中的度,就成为适用于大多数人的文理。荀子最后总结说:“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三年丧为什么是“人道至文”和“至隆”?荀子没有进一步解释。但由前文“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太一,夫是之谓大隆”之说,可以了解,三年之丧之所以称为“至文”,并不是因为它的文绝对超过了质,“文胜质”并非至文。“至隆”即“大隆”。至文和至隆,都是指礼达到了“情文俱尽”的“至备”程度,不仅在礼之始和礼之终透露出太一质朴的一点痕迹,而且在极尽文饰之中,仍然能够充分表达出爱敬之情,且因三年减杀而有优生亲用之理。三年之丧,以最粗恶的苴麻、牡麻,斩衰或齐衰制衰裳,居倚庐、寝苫枕块、食粥,哭踊有节,这些都是对爱敬之情的文饰。但文饰的目的不是华美精致,而是以粗恶凸显创剧痛深之情。文与质是完全匹配的,只不过所匹配的质并非每个人各自的情感,而是根据既能极尽哀痛之情、又不至于灭性的中道,以“断长续短,损有余,补不足”。对于终身不已的孝子,要限制他们过度的哀情;对于朝死夕忘之小人,则补其不足,以尽其哀。正是因为三年丧对人情这些细微之处的充分考虑,所以它是“人道至文”。【26】

《荀子》全书至少出现了四处“至文”,其中三处在《礼论》中。除三年丧讨论之外,还出现在对礼的总体评述中:“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小人不能测也。”由于《礼论》开篇言礼的主要功能是分别,所以礼便是分别亲疏贵贱的至文,“至察以有说”与之互文,犹《中庸》之“文理密察”。“立隆以为极”,杨倞注:“立隆盛之礼,以极尽人情。”“本末相顺”,杨倞引司马贞,以为礼无论盛文理抑或复情,皆归太一,故谓本末相顺。“终始相应”,则谓礼始于质朴之情,亦当归于情。可知,礼之至文,仍将归于情之太一,如此方能使天下治而不乱,安而不危,存而不亡。【27】

后文谈君之丧为何三年,又说“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所以,“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28】文中治乱安危之言,显然与上引一条相呼应。君臣之间并无直接的情感,所以为君三年丧服是义服,而非正服。但君主所主导的政治秩序于我之生活干系重大,故亦为文之至。君亦为情之至,因为有君才有安定生活。文情二至,亦是情文俱尽。

另外一处,是在《不苟》篇:“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基。’此之谓矣。”【29】这里所说的至文,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君子形象,处处守住中道,每种德性都不会走到极端,适可而止。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他的文并非仅有文饰,还必须有丰满的情做支撑,其文饰是对情之质的恰当文饰,才能做到至文。

此四条言至文,文质相匹配虽亦有不同情况,但荀子指的都不是文胜质的情况,而是必须充分考虑到情,文质彬彬。由此看来,认为荀子只是简单的贵文轻质肯定是不恰当的,他论礼义之文的地方,处处呼应了人情之质。那又该如何理解他与性恶论相匹配的那些轻质之论呢?

结语:文质论与人性张力

“节文人情”“称情立文”“文质彬彬”等,都是对文质关系的简略概括,但礼究竟如何节文人情,却是相当微妙和多层次的。如在丧礼、丧服当中,就包含了减弱对死亡的恐惧厌恶之情,使爱敬之情恰当地表达出来,使其哀痛渐渐减杀以复吉等几个层次。《礼论》开篇所说的“分”与“养”,也在节文的含义当中,包括了养口、养鼻、养目、养耳、养体等方面,荀子甚至因而说:“故礼者,养也。”他在《性恶》等篇中说的“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都属于应该被养的性情,而非被消灭的对象。《性恶》中将这些性情与恶关联起来,其实也并未直接称之为恶,而是认为,若顺应这些性情,使之自由发展,不加文饰,就会陷入恶。如:“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因为未加文饰而导致恶习产生,就能说这些性情本身是恶的吗?周炽成已经看到此中的问题:“如果《性恶》的作者坚持人的感觉能力是恶的,这实在太违背常理了。”【30】此前,徐复观已经将荀子所说的性情分为两种:官能的能力和由官能所发生的欲望。并认为,荀子只是根据后者判断性恶,而非根据前者,因而其判断不甚周延。【31】综合荀子各篇的讨论,无论在谈性恶时,还是在谈节文人情时,他不仅没有区分这二者,甚至还将厌恶、恐惧,乃至因服丧而导致的毁瘠等等,都归为性情。性既是生命中不可学、不可事的自然,情既是性的直接表现,身体生命上的一切属性和变化,都可称为性情,在荀子的体系中,都是被礼义文理所规训、文饰、调整、引导的对象。无论称之为性恶,以待师法之伪,还是视之为质朴,以待礼义之文,都是文质论面对的性命之实。我们仍然需要从文质论的理论框架中,将荀子人性论理解为一种哲学判断。荀子将性情称为恶的,并不是因为他错以自然欲望掩盖了感官能力等中性性情,因为在文质论的框架中,无论感官能力、感官欲望,还是其他性情,并无实质区别,因而都不能直接算作恶。荀子将所有未加文饰的质朴性情称为恶,理由是这些性情虽然本身并非恶,但若不加文饰,它们都可能发展为恶,不仅对私利的追求导致争夺,对他人嫉妒会导致伤害,耳目感官也会导致淫乱,甚至疏懒怠惰之情导致的无作为,对尸体的嫌恶导致朝死夕忘,都有发展成恶的潜质。荀子虽然承认文理必须针对情实而伪,但未加伪的性情中就潜存着恶的可能性,因而性情就是恶的。

不少学者认为,荀子接近告子,他所讲的感官之性是中性的,无善亦无恶。林桂榛说“性恶”其实是“性不善”之讹,正是遵循了这一思路。我认为荀子所说的性恶,确实指的是性不能自然发展为善,但却未必是错讹,而是荀子的哲学判断。具体到每种感官及其欲求,确实无所谓善恶。但若将这些看似中性的倾向视为性命总体的表现,却不能轻易判断为生物性的中性机能。荀子和孟子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因而都将表面上中性的人性做出了价值判断,其实是对质朴做出了一个哲学判断。因而,《性恶》中的有些言论,与孟子是非常接近的:

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辩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

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故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涂之人能为禹,则未必然也。虽不能为禹,无害可以为禹。

在这两段中,荀子对人性之质有相当正面的评价,称之为“性质美而心辩知”,甚至是“可以为禹”之质。但只要这些美质未得师法礼义阐明而发展为明确的善,就不得称之为善。同样,孟子也并不认为四端就已经是仁义礼智之善,但是从性情中有发展出这些善的可能,因而人性总体就是善的。孟子、荀子的思维方式其实非常接近,只是一人做出了性善的判断,一人做出了性恶的判断。黑格尔的说法完全适用于孟子和荀子:“在这个观点上,决定采取上述一个或另一个主张,同样都是主观的任意。”【32】现实的人性本无所谓善恶,关键在于选取哪种理解人性的角度。

黑格尔随后又说,“人性本恶这一基督教的教义,比起其他教义说人性本善要高明一些”【33】。但黑格尔是从西方基督教和存在论传统思考这一问题,才认为性恶论较性善论更高明。若是从性命论和文质论角度思考,却是性善论更高明一些。黑格尔的判断本就受基督教思想影响极深。他之所以说性恶论更高明,是因为:“作为精神人本质上是自由的,他具有不受自然冲动所规定的地位。所以处于直接的和无教养的状态中的人,是处于他所不应处的状态中,而且必须从这种状态解放出来。原罪说就具有这种意义,否则基督教就不成其为自由的宗教。”【34】黑格尔将绝对精神中的自由规定为人的最高精神境界,将人规定为性恶,是为了让人看到他与这一最高境界之间的巨大差距,从而激发人的精神努力。而这种差距其实来自人与至善上帝之间的差距,相对于最高的圆满而言,人是永远有欠缺的,这种欠缺就是原罪的哲学实质。荀子的性恶论设定,与此有类似之处,因为设定了性恶,就可能在人性与礼义文理之间设定了距离,使人能够努力摆脱其原初状态,努力以师法来纠正自己。所以他说:“今诚以人之性固正理平治邪,则有恶用圣王,恶用礼义矣哉!”(《荀子·性恶》)这正是王先谦所说的激愤之辞。荀子唯恐承认性善之后,圣王礼义就失去了哲学理据。

但其间又不免存在矛盾,荀子又说:“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荀子·性恶》)如果圣人与他人之性是一样的恶,他又如何克服自己的性恶以起伪,然后再使他人化性起伪呢?文质论与基督教传统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并未设定一个外在于人的上帝,圣王礼义终究是人制作出来的。而且,礼义文理不是要消灭人的生物本性,而是在其本性上文饰调整。文质论下的自然与文明的关系,最重要的是保持自然性命的生生活力,礼义文理都必须围绕这些展开。人之性命的根本活力仍然来自其性命之质,如果一味强调文与质的对立,结果不免会陷入庄子所批判的“文灭质”的状态。这就是为什么荀子之前绝大多数人都肯定质朴的原因。而其《礼论》中对文质关系如此精彩透彻的讨论,远非孟子所及,也很难使他否定质朴。但在对人性的判断上,他却未能将《礼论》的思考贯彻到底,其人性论判断终究略逊孟子一筹,这正是我们今天会觉得荀子思想中有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

 

注释

1(清)王先谦:《荀子集解》,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第231页。

2 刘念亲:《荀子人性的见解》,《晨报副刊》,1923年1月16、17、18日。

3 周炽成:《荀子韩非子的社会历史哲学》,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4 参见《儒家性朴论:以孔子、荀子、董仲舒为中心》(《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性朴论--〈荀子〉与〈庄子〉之比较》(《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8期)、《董仲舒对性朴论的继承与拓展》(《哲学研究》2013年第9期)、《儒家性朴论思想史发微:从先秦到西汉》(《文史哲》2017年第6期)。

5 参见《揭开二千年之学术迷案--〈荀子〉‘性恶’校正议》(《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材朴”之性又谓“性恶”--驳为〈荀子〉‘性恶’曲辩者》(《临沂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荀子“性朴”论的提出及评议》(《邯郸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6 路德斌:《性朴与性恶:荀子言“性”之维度与理路--由“性朴”与“性恶”争论的反思说起》,《孔子研究》2014年第1期。路德斌:《荀子人性论:性朴、性恶与心之伪--试论荀子人性论之逻辑架构及理路》,《邯郸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路德斌:《孟、荀人性观及论争之实质--基于“名实之辩”而作的考察及诠释》,《河北学刊》2017年第6期。

7 黄开国:《董仲舒的人性论是性朴论吗?》,《哲学研究》2014年第5期。

8 沈顺福:《试论中国早期儒家的人性内涵--兼评“性朴论”》,《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9 杨泽波:《“性朴说”商议--儒家生生伦理学对荀子研究中一个流行观点的批评》,《哲学动态》2021年第11期。

10 林桂榛:《天道天行与人性人情》,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244页。

11 参见梅珍生:《晚周礼的文质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

12 (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92页。

13(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74页。

14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74页。

15 近些年讨论性朴论的文章,有些已经触及了性朴论与性恶论的不同层面。比如,沈顺福《试论中国早期儒家的人性内涵--兼评“性朴论”》。

16“犯分乱理”,俞樾改为“犯文乱理”。二者皆有文质论之义。

17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52页。

18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34页

19 参见林勰宇:《战国秦汉太一信仰综合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21年。

20(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35页。

2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35页。

22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35页。

23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礼论》,第236页。

24 曹景年:《荀子性朴论新诠--以“性朴”与“性璞”的区分为视角》,《临沂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

25 关于《荀子·礼论》与《小戴礼记·三年问》之间的关系,参见吴飞《〈仪礼·三年问〉与〈荀子·礼论〉关系再讨论》(《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20辑,凤凰出版社2018年版)。

26 对此问题,参见吴飞《人道至文--〈三年问〉释义》(《史林》2016年第3期)。

27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礼论》,第236-237页。

28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礼论》,第248-249页。

29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不苟》,第25页。

30 周炽成:《荀韩人性论与社会历史哲学》,第6页。

31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225页。

32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8页。

33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第58页。

34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第58页。

 

吴飞,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礼学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与丧》《心灵秩序与世界历史》《神圣的家》《现代生活的古代资源》《人伦的“解体”:形质论传统中的家国焦虑》《生命的深度:〈三体〉的哲学解读》等。

原载《孔子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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