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安全质量管理规范
2024-04-13 08:46
饲料安全质量管理规范
一、目录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1.2 术语和定义1.3 管理职责与制度1.4 采购、运输、贮存及品质控制1.5 生产过程控制及质量检验1.6 包装、标识、销售及售后服务1.7 监督与罚则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1)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
(2)饲料标签GB 10648-2003
(3)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4)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3.2 饲料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制作、加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3.3 饲料产品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饲料。3.4 不合格品是指经检验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饲料产品。3.5 缺陷产品是指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饲料产品。3.6 主要负责人是指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3.7 质量检验人员是指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负责产品或过程的质量检验的人员。3.8 安全检查人员是指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负责对企业生产安全进行检查的人员。
四、管理职责与制度
4.1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饲料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4.2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检验人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应有权阻止不合格产品的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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