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农百科网 > 养殖方法

家禽管理通告怎么写

2024-05-14 05:57

家禽管理通告

一、通告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家禽的饲养、交易和运输管理,防止家禽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通告。

本通告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禽饲养、交易和运输管理。

二、家禽饲养管理规定

1. 家禽饲养场必须符合国家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家禽饲养场应当建立健全饲养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用药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3. 家禽饲养场应当按照规定对家禽进行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并按照规定对家禽进行检疫。

4. 家禽饲养场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饲料。

5. 家禽饲养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定期对饲养场所、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三、家禽交易管理规定

1. 家禽交易市场必须符合国家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家禽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交易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用药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3. 家禽交易市场应当对进入市场的家禽进行检疫,确保上市家禽健康无病。

4. 家禽交易市场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交易的家禽品种和病死家禽。

5. 家禽交易市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定期对交易场所、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四、家禽运输管理规定

1. 家禽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家禽运输车辆应当具备保温、通风、防雨等设施,确保家禽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家禽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

4. 家禽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家禽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卸载和处理病死家禽。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