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流程
2024-01-30 15:41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流程
一、申请受理
1. 申请人向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3. 初步审查通过后,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进一步材料。
二、审查与决定
1.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
2. 实质性审查通过后,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人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实地核查。
3. 根据审查和核查结果,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同意或不同意申请人的水产苗种生产申请。
三、颁证与送达
1. 审批通过后,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颁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 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后,需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水产苗种生产活动。
四、监管与处罚
1.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苗种生产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包括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
2. 对于未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的申请人,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
3. 对于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撤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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