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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

2024-01-05 06:25

生态合作社的性质

生态合作社是指在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下,从事生态经济系统构建、生态产业开发、生态工农业推广,实现物质、能量多层次分级利用,自然、经济、社会协同共生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自助、自治、非营利性的区域性民间组织。生态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实现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生态合作社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具有区域特色、高效益、高产出、低成本的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以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高效、生态良性循环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生态合作社的性质是社团法人资格、自助、自治、非营利性的区域性民间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实行社员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生态合作社的宗旨是“在联合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它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与经济实现协调发展。

四、生态合作社的任务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提高农业和农村的生活质量。

五、生态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同时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六、生态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并执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社员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验;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服务;协调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等。

七、生态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以及社会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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